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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政府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
公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公布日期: 109.02.10
公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90005064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9.02.12
旨: 修正連江縣政府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
法規名稱: 連江縣政府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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