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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連江縣天然災害善後勘查及救濟金核發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8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連企法字第0940003004A
法規體系: 民政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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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83年8月11日連秘法字第六九○九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91年7月23日連秘法字第一三六五二號令修正名稱為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連企法字第0940003004A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