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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福建省連江縣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人事處
發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發布日期: 105.12.30
發布字號: 連企法字第1050055902A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廢止日期: 106.01.01
旨: 廢止福建省連江縣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法規名稱: 福建省連江縣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容:
廢止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