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廢止「連江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公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公布日期: 104.07.07
公布字號: 連企法字第1040028195號令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廢止日期: 104.07.07
旨: 廢止「連江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法規名稱: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容:
廢止「連江縣身心障礙者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