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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發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發布日期: 106.06.07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60020114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6.06.09
旨: 修正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法規名稱: 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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