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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人行道認養辦法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
發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發布日期: 106.07.31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60027576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6.08.02
旨: 修正連江縣人行道認養辦法
法規名稱: 連江縣人行道認養辦法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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