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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四條

主管機關: 連江縣財政稅務局(財政)
公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公布日期: 107.11.23
公布字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府行法字第1070043863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7.11.25
旨: 修正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四條
法規名稱: 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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