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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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發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發布日期:
108.10.18
發布字號: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府行法字第1080041147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8.10.20
主
旨:
修正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
法規名稱:
連江縣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管理辦法
內
容:
請參考法規系統
資料來源: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