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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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連江縣市區道路路燈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工土字第1100041649號函
法規體系:
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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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連江縣市區道路路燈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府工土字第1100041649號函發布
一、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凸顯連江縣之特色藍眼淚及符合國際暗空公園標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新設路燈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
三、新設路燈應依下列原則設置:
(一)燈具型式為全遮蔽式燈具。
(二)路燈照射角度應以垂直照射。
(三)燈具色溫不超過3,000K。
四、本府為政策所需,得指定特定路段或時段之路燈,採隔盞或全段關燈。
資料來源: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