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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3.11 14:0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連江縣 65 歲以上長者赴大坵島交通船補助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民社字第1150004494號函
法規體系: 民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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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65 歲以上長者赴大坵島交通船補助實施要點

一、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展社會福利政策,補助長者搭乘轄內島際船舶,以宏揚敬老倫理,促進社會敬老風氣,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縣年滿 65 歲以上長者。

 

三、查核方式及補助標準:
(一)搭乘島際船舶者應出示身分證件,經航運業者查驗後凡符合補助之對象,由本府全額補助南、北竿至大坵島往返航線票價。
(二)搭乘娛樂漁業漁船登島從事觀賞生態及生物等活動者,本府亦得補助交通費用。但以往返一航次新臺幣三百元為上限。

 

四、核銷流程:為配合撥付補助款作業流程,航運業者及娛樂漁業漁船業者應於每月 5 日前將前月實際乘船旅客造冊函報本府核定補助款。

 

五、航運業者請領補助款倘有不實,除申報不實部分不予核發外,並將依法 追訴其法律責任。

 

六、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