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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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江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條
主管機關: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
公布機關:
連江縣政府
公布日期:
106.12.27
公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60049311A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6.12.29
主
旨:
修正連江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條
法規名稱:
連江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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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