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標:
一、健全連江縣(以下簡稱本縣)公共安全法令及制度,以保障民眾之福祉。
二、確實執行本縣公共安全工作,以提高生活環境品質。
三、加強檢查本縣公共安全有關設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四、加強本縣公共安全教育宣導,以強化公共安全共識。
貳、依據:
本府100年3月28日縣長核示
參、本會報任務:
一、審議、協調本府所屬各機關所提「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具體執行計畫。
二、協調、研議、推動交辦事項及各方案執行之實施要領、聯繫配合、教育宣導等工作。
三、督導、評估、考核各列管計畫實施進度與執行績效。
四、核議有關列管計畫執行人員績效優劣之獎懲事宜。
五、其他有關促進本府列管計畫工作項目執行事項。
肆、 成員:本會報置召集人一名,由縣長兼任,並設秘書組、督導組、公共安全組及協辦單位由各相關處局編組分工如次下:
組別
|
局室
|
分工項目
|
秘書組
|
行政處
|
1.負責議案之進行及會場之佈置。
2.出席人員未出席差假登記。
3.負責公共安全會議資料之彙整、紀錄,其他各相關局室指派專人負責業務之協調連繫。
4.執行「上級指示事項及會報決議(交辦事項)辦理情形之管制暨績效之考核。
|
督導組
|
行政處
(法制科)
|
執行法規釋疑
|
政風處
|
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之行為督導
|
公共安全組
|
工務處
|
營建管理、杜絕砂石盜(濫)採行為改進方案、執行違反都市計畫法
|
消防局
|
消防管理、爆竹煙火安全管理
|
產業發展處
|
營利事業管理、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瓦斯管理
|
衛生福利局民政處
|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
|
教育處
|
校園社教機構及學生安全管理
(含幼稚園及補習班部分)
|
環境資源局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醫療廢棄物管理
|
交通旅遊局
|
交通運輸管理、砂石車安全管理
|
交通旅遊局
|
觀光遊樂設施安全管理、旅館、民宿管理
|
衛生福利局
|
食品衛生管理
|
警察局
|
配合各單位執行維護公共安全事宜
|
新聞組
|
行政處
(新聞)
|
教育宣導
|
伍、 會報議程:
一、主席致詞(主席)
二、上次會議及列管事項辦理情形(行政處)
三、各單位業務報告
四、討論事項(提案討論)
五、臨時動議
六、主席裁示事項
七、散會
陸、期程:
本會報配合本府擴大主管會報延長時間召開,每季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或視狀況召開個別會議。
柒、議案及業務簡報資料處理及提案程序:
會報決議或主席裁示事項辦理情形、公共安全組各單位業務報告及公共安全議題提案書面資料,於會議召開前二週送秘書組彙整,提會報告研討。若有提案礙於時效無法於前述期限內送達者,請自行製作提案單註明提案單位,於會議前影印分送與會人員並提送文書資料電子檔送秘書組,以臨時動議提出。
捌、因故未克參加會議應按差假規定辦理,並於會前通知秘書組。
玖、獎懲事宜:各單位得依平時督導結果及執行績效,針對相關機關及人員辦理獎懲。
壹拾、本會報召開時,得視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民間業者及有關人員列席。
壹拾壹、本會報所需作業經費,由本府各局處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貳、本要點自發布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