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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連江縣高齡老人壽誕日祝壽活動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 100年 01月01 日實施
法規體系: 民政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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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高齡老人壽誕日祝壽活動實施要點
依據:依年度施政計畫及地區實際需要辦理。
目的:為宏揚敬老倫理,培養社會共識,進而促社會敬老風氣,
達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大同社會理想而策訂。
對象:設籍本縣七十歲以上老人。
壽禮金額及項目:
 
年齡 壽禮金額 說明   
70-79 1,500 蛋糕、蛋、壽麵、等值壽禮或禮券   
80-89 2,000 蛋糕、蛋、壽麵、等值壽禮或禮券   
90以上 4,000 蛋糕、金戒指、等值壽禮或禮券 
辦理方式:
各鄉公所於壽誕日當日登府祝壽並致送壽禮乙份,並按當月祝壽
人數於次月初造冊檢據報府核銷。
六、規定事項:
  (一)各鄉公所於每年十二月一日前呈報翌年老人名冊兩份報府
備查。
(二)壽星壽誕日由各村幹事負責通知及辦理各該村高齡老人壽
誕賀禮應確實列冊掌握,並請各鄉公所民政課隨時將近況以電話逐級陳報縣府。
六、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七、本要點奉縣長核定後,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