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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連江縣加強推動國民小學書包減重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國(一)字第0960129559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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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加強推動國民小學書包減重實施要點

一 依據:教育部96年8月28日台國(一)字第0960129559號函頒教育部加強推動國民小學書包減重實施計畫辦理。

二 計畫目標:

(一)減少學童壓力源,讓學童快樂學習,促進身心健康成長。

(二)輔導學童有效管理書包之觀念與能力,使學童骨骼正常發展,培養良好體態。

三辦理內容:

(一)執行事項及宣導內容:

1.在尊重教師專業自主原則下,建議平日給予學生之家庭作業時間:低年級不超過30分鐘;中年級不超過45分鐘;高年級不超過60分鐘內能夠完成為原則。

2.教師應多利用親職教育、親師懇談、班級家長會等機會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與建議,宣導家長陪孩子檢查書包,鼓勵學童多利用教室置物櫃及養成每日整理書包的好習慣。

3. 教師加強指導學生管理自己的書包,非當日必需使用的書籍、簿本、文具或兒童玩具等不必每日帶到學校。

4. 學校儘可能提供每一學生一個置物櫃或收納盒,部分書籍用品可以放在學校。

另學校應注意校園安全管理,使學生安心將物品放在學校。

5. 鼓勵家長購用輕量材質的書包,並採用雙肩後揹式或滾輪拖拉式,以減輕身體負重。

6. 多利用宣導警語宣導,並自行辦理書包減重相關宣導及活動,以及定期辦理書包重量抽測。

7.學校實施書包重量檢測時應注意事項:


(1)書包檢測儘量於同一時間施行(例如:固定於星期三抽測),以達比較值之準確性。

(2)重量抽測以書包整體為範圍(含水壺、便當袋在內,但安親班物品及學習才藝器材除外)

(二)督學至學校訪視,其中含學生書包重量抽測及書包減重訪視視學校自評表。


四、獎懲:

本府訪評結果作為校長獎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