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住宅政策之推動,增進土地開發利用、促進地方發展及解決住屋需求並提升生活品質,特設連江縣住宅政策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推動小組之任務:
(一)住宅政策推動策略、分工、步驟及期程之討論。
(二)住宅政策推動之討論。
(三)住宅政策土地開發利用的討論。
(四)住宅政策計畫推動期程之督導。
三、推動小組置組員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府秘書長兼任;其餘組員由本府產業發展處、本府工務處、連江縣財政稅務局及連江縣地政局主管兼任,並隨其本職進退。
四、推動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召集人指派組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小組幕僚業務,另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
五、本小組員原則上每個月召開會議一次,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組員互推一人代理主席。其餘組員未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理出席。
六、推動小組召開會議時,得邀請中央及地方各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列席。
七、推動小組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要點自發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