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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連江縣政府性別影響評估標準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研字第1090046226號
法規體系: 行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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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請參附件檔案
附註:
1.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性別主流化業務,促進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構將性別觀念融入計畫內容並執行,逐步落實性別平等政策,政府規畫中長程重大計畫達5,000萬元以上,依前揭流程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如因時程緊迫或涉及機密等因素,經簽准者得免進行性別影響評估;5,000萬元以下之計畫,請各單暨所屬機關構視需要依前揭流程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2.各機關制定自治條例,應完成法案性別影響評估作業,將「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併同自治條例草案送行政處法制科審視;修正、廢止自治條例或配合組織變更整批作業制定之自治條例免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3.「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如附件,第二部份請以當面、傳真、電郵、電面等方式委請性別主流化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填寫,並參酌審查或諮詢意見修正計畫內容,以確保整體計畫已納入性別觀點。
4.性別主流化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名單請至台灣國家婦女館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taiwanwomencenter.org.tw/zh-tw/Home/Index ,台灣國家婦女館→資源專區→性別主流化專家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名單)。
5.辦理性別影響評估所需經費,由各單位(機關)年度預算支應。
 
附件: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構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