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一、連江縣政府為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裁罰事件,特訂定本基準。
二、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案件依前點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者,得斟酌個案情形,並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