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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民社字第1150040720號
法規體系: 民社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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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要點

 

一、依據: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73條至第77條規定辦理。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三、服務提供單位:1.南竿鄉:由連江縣立醫院及大同之家提供。

            2.其他鄉:由各衛生所協辦。

四、服務範圍:連江縣全區

五、服務時間:1.一般時段-每週一至週五8:00-12:00、13:30-17:30。

              2.特殊時段-夜間服務至21:00時止,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亦同。

              (以上服務時段須配合服務單位接送能力,確保人員出勤時間符合勞

               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

六、服務對象:領有有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均為本服務之服務對象。

七、服務項目:

1.交通接送:

 (1)就醫。

 (2)就學: 提供就學所需之交通接送服務,以個別就學需求及非固定性接送為原則。

 (3)就業: 提供就業及工作所需之必要交通接送服務。

 (4)就養: 提供接受照顧及養護服務所需之交通接送。

2.社會參與活動(以下列用途為限):

 (1)參加本縣境內舉辦之講座、宣導活動、民俗活動等。

 (2)參加政府舉辦之選舉投票。

 (3)其他社會參與活動,但需事先經本府與提供單位協調並專案核准

八、使用限制:1. 社會參與用途,每人每日最高可訂來回各1單程趟次、每月最

                高4單程趟次(含夜間及假日)。

              2.就醫趟次限制依服務提供單位規定為準。

              3.不提供司機「陪同服務」:前開就醫、社會參與僅提供交通接送。

              4.不提供臨時叫車服務。

              5.不提供觀光休憩、日常購物用途。

              6.不提供常態性上下學交通接送。             

              7.基於行政中立,不提供「參加候選人競選活動」之交通接送。

九、申請方式:搭乘日前七日內洽下列單位預約
十、受理預約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12:00、13:30-17:30                   

 

十一、預約專線:

連江縣立醫院(就醫)

0836-25114分機1317

陳先生

連江縣大同之家(社會參與)

0836-22033

池先生

北竿鄉衛生所

0836-55592

陳小姐

東莒衛生所

0836-89038

蘇先生

西莒衛生所

0836-89122

陳先生

東引鄉衛生所

0836-76378

林小姐

民政社會處-夜間或國定假日派車專案核定

0836-23865分機113

陳小姐

十二、預約訂車注意事項:
  1.初次申請預約需向服務提供單位填報申請表書並檢附身障證明影本,若有變更用

    途者,須重新填具申請表。

  2.告知用途、身障者姓名、住址、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

  3.用車日期、時間,出車及抵達地點

  4.告知陪同人員(限1-2人)

  5.完成訂車

  6.用車時段在夜間或國定假日,請提早於上班時段洽本府預約

十三、乘車等候:乘車人員應提早5分鐘至乘車地點等候,若於預約10分鐘後乘客

                仍未抵達約定地點,視同放棄該趟服務,駕駛員向服務單位回報後

                離開。

十四、服務取消:預約後若因故需取消服務,最遲應於用車前1日17:30前,逕

                洽上開目的用途之預約專線取消。

十五、有關服務申請細部流程、作業須知等,得由服務提供單位視實際運作情形彈性

      訂定、調整,並函知本府核備後實施。

十六、有關社會參與用途申請表、申請流程(含申訴及意見反饋電話)如附件1、2,

      就醫用途相關申請程序,依連江縣立醫院及各衛生所現行規範辦理。

十七、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