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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連江縣政府公共安全會報設置要點
民國 100 年 05 月 11 日
法規內容:
連江縣政府公共安全會報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連企研字第1000014945號函發布
壹、目標:
一、健全連江縣(以下簡稱本縣)公共安全法令及制度,以保障民眾之福祉。
二、確實執行本縣公共安全工作,以提高生活環境品質。
三、加強檢查本縣公共安全有關設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四、加強本縣公共安全教育宣導,以強化公共安全共識。
貳、依據:
本府100年3月28日縣長核示
參、本會報任務:
一、審議、協調本府所屬各機關所提「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具體執行計畫。
二、協調、研議、推動交辦事項及各方案執行之實施要領、聯繫配合、教育宣導等工作。
三、督導、評估、考核各列管計畫實施進度與執行績效。
四、核議有關列管計畫執行人員績效優劣之獎懲事宜。
五、其他有關促進本府列管計畫工作項目執行事項。
肆、 成員:本會報置召集人一名,由縣長兼任,並設秘書組、督導組、公共安全組及協辦單位由各相關局室編組分工如次下:
 
組別 局室 分工項目   
秘書組 企劃室 1.負責議案之進行及會場之佈置。
2.出席人員未出席差假登記。
3.負責公共安全會議資料之彙整、紀錄,其他各相關局室指派專人負責業務之協調連繫。
4.執行「上級指示事項及會報決議(交辦事項)辦理情形之管制暨績效之考核。   
督導組  企劃室
(法制課) 執行法規釋疑   
  政風室 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之行為督導   
公共安全組  工務局 營建管理、杜絕砂石盜(濫)採行為改進方案、執行違反都市計畫法   
  消防局 消防管理、爆竹煙火安全管理   
  建設局 營利事業管理、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瓦斯管理   
  民政局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   
  教育局
 校園社教機構及學生安全管理
(含幼稚園及補習班部分)   
  環保局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醫療廢棄物管理   
  交通局 交通運輸管理、砂石車安全管理   
  觀光局 觀光遊樂設施安全管理、旅館、民宿管理   
  衛生局 食品衛生管理   
  警察局 配合各單位執行維護公共安全事宜   
新聞組  企劃室
(新聞課) 教育宣導 

伍、 會報議程:
一、主席致詞(主席)
二、上次會議及列管事項辦理情形(企劃室)
三、各單位業務報告
四、討論事項(提案討論)
五、臨時動議
六、主席裁示事項
七、散會
陸、期程:
本會報配合本府擴大主管會報延長時間召開,每季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或視狀況召開個別會議。
柒、議案及業務簡報資料處理及提案程序:
會報決議或主席裁示事項辦理情形、公共安全組各單位業務報告及公共安全議題提案書面資料,於會議召開前二週送秘書組彙整,提會報告研討。若有提案礙於時效無法於前述期限內送達者,請自行製作提案單註明提案單位,於會議前影印分送與會人員並提送文書資料電子檔送秘書組,以臨時動議提出。
捌、因故未克參加會議應按差假規定辦理,並於會前通知秘書組。
玖、獎懲事宜:各單位得依平時督導結果及執行績效,針對相關機關及人員辦理獎懲。
壹拾、本會報召開時,得視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民間業者及有關人員列席。
壹拾壹、本會報所需作業經費,由本府各局室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貳、本要點自發布日實施。